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水利部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规范教育培训行为,提升教育培训质量,保证教育培训效果,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水利部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水利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列入水利部年度培训计划的培训项目。
第三条 开展干部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原则,实行培训项目立项、实施、评估相分离。通过学员评价培训项目,推动干部教育培训质量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二章 评估内容和指标体系
第四条 干部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包括项目质量评估和课程质量评估。
第五条 项目质量评估是对干部教育培训项目实施效果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培训设计、培训实施、组织保障和培训效果四项内容,共十个指标:
(一)培训设计评估包括目标设定、课程设置、师资配备三个指标;
(二)培训实施评估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水平三个指标;
(三)组织保障评估包括班级与学员管理、后勤保障与服务两个指标;
(四)培训效果评估包括对实际工作的帮助、对能力素养的提高两个指标。
第六条 课程质量评估是对每门课程的评价,包括教学水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四项内容,共十个指标:
(一)教学水平评估包括语言表达、知识面、调动学员参与度三个指标;
(二)教学内容评估包括理论阐述清晰度、重点突出度、理论联系实际情况三个指标;
(三)教学方法评估包括方法运用的有效性、课件制作与使用两个指标;
(四)教学效果评估包括对推动工作帮助程度、对个人成长帮助程度两个指标。
第三章 评估组织实施及结果应用
第七条 项目质量评估由培训主办单位负责组织,课程质量评估由培训承办单位负责组织,通过评估平台(中国水利教育培训网)完成。水利部人才资源开发中心负责评估平台维护。
第八条 培训质量评估采取学员在线问卷调查方式进行,其中:课程质量评估在培训课程结束后进行;项目质量评估在培训班结束时进行。
第九条 在线评估基本程序:
(一)开班前2个工作日,培训主办单位在中国水利教育培训网上传培训班学员信息、教学课程安排和任课教师等有关资料,并在培训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
(二)根据上传的培训班资料,生成培训质量评估内容。
(三)学员在线对培训项目和培训课程进行评价,原则上在培训班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平台逾期自动关闭。
(四)培训质量评估结束后,中国水利教育培训网自动汇总生成评估结果。培训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可在线查阅和下载评估结果。
第十条 指标赋分。通过学员对项目质量评估十项指标和课程质量评估十项指标赋分的形式进行量化评估,每个指标分为优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较差(4分),项目质量评估与课程质量评估相互独立,满分均为100分。根据学员赋分总分平均值得出干部教育培训质量评估结论,评估结论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70-89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
第十一条 为保证评估结果的真实、客观和公正,每个项目及每门课程的学员参评率应不低于80%(按实际参训学员人数计)。
第十二条 完善评估结果反馈机制。培训主办单位与承办单位在培训质量评估结束后,应及时沟通评估结果并进行总结。项目质量评估或课程质量评估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的,部人才资源开发中心将结论及时反馈至人事司。
第十三条 完善培训评估档案管理机制。培训班结束后1个月内,培训主办单位负责将培训班总结、评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通过中国水利教育培训网报备,人事司负责培训评估电子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完善培训项目评估问题整改机制。对于培训质量评估结论为合格及以上但个别指标明显偏低的,培训项目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要认真分析原因并改进,持续提升培训质量。对于项目质量评估或课程质量评估结论为不合格的项目,培训项目主办单位要与承办单位认真总结,并向人事司提交项目整改方案,人事司负责监督评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于整改工作推进不力或在整改后项目质量评估结论仍出现不合格的,按程序暂停主办单位下一年度同类项目办班资格。
第十五条 完善培训质量评估通报机制。人事司对年度培训质量评估情况进行通报,其中:对培训质量高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予以表扬,对评估结论为不合格或问题较多的单位予以批评。
第十六条 将培训质量评估情况作为下年度培训计划编制的重要依据。培训课程评估结果将作为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选用培训教师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 对培训质量评估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由人事司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削减其下年度培训计划,直至取消办班资格。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部属单位举办的其他各类培训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水利部人事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7年1月12日印发的《水利部干部教育培训质量评估管理办法》(水人事〔2017〕18号)同时废止。
附件1
项目质量评估表
评价指标 | 评 价 |
培训设计 | 目标设定 | 优秀(10分) 良好(8分) 一般(6分) 较差(4分) |
课程设置 | 优秀(10分) 良好(8分) 一般(6分) 较差(4分) |
师资配备 | 优秀(10分) 良好(8分) 一般(6分) 较差(4分) |
培训实施 | 教学内容 | 优秀(10分) 良好(8分) 一般(6分) 较差(4分) |
教学方法 | 优秀(10分) 良好(8分) 一般(6分) 较差(4分) |
教学水平 | 优秀(10分) 良好(8分) 一般(6分) 较差(4分) |
组织保障 | 班级与学员管 理 | 优秀(10分) 良好(8分) 一般(6分) 较差(4分) |
后勤保障与服 务 | 优秀(10分) 良好(8分) 一般(6分) 较差(4分) |
培训效果 | 对实际工作的 帮 助 | 优秀(10分) 良好(8分) 一般(6分) 较差(4分) |
对能力素养的 提 高 | 优秀(10分) 良好(8分) 一般(6分) 较差(4分) |
您认为本次培训班中最值得推荐的一到两门课程: |
建议意见: |
附件2
课程质量评估表
评价指标 | 评 价 |
教学水平 | 语言表达 | 优秀(10分) 良好(8分) 一般(6分) 较差(4分) |
知 识 面 | 优秀(10分) 良好(8分) 一般(6分) 较差(4分) |
调动学员 参 与 度 | 优秀(10分) 良好(8分) 一般(6分) 较差(4分) |
教学内容 | 理论阐述 清 晰 度 | 优秀(10分) 良好(8分) 一般(6分) 较差(4分) |
重点突出度 | 优秀(10分) 良好(8分) 一般(6分) 较差(4分) |
理论联系 实际情况 | 优秀(10分) 良好(8分) 一般(6分) 较差(4分) |
教学方法 | 方法运用 的有效性 | 优秀(10分) 良好(8分) 一般(6分) 较差(4分) |
课件制作 与 使 用 | 优秀(10分) 良好(8分) 一般(6分) 较差(4分) |
教学效果 | 对推动工作 帮助程度 | 优秀(10分) 良好(8分) 一般(6分) 较差(4分) |
对个人成长 帮助程度 | 优秀(10分) 良好(8分) 一般(6分) 较差(4分) |